我只个是过客

我只个是过客

  渐渐明白了,太在乎一个人往往会伤害自己;渐渐明白了,很多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渐渐明白了,很多东西只能拥有一次,放手了也就意味着失去;渐渐明白了,最在乎的那个人,往往是最容易让你流泪的;渐渐明白了,真心对一个人是不需要回报的;渐渐明白了,我们之所以是过客,因为从来未曾为爱停留……
 
  南方的冬天不冷,北方却下着鹅毛大雪,年关之前,到处都洋溢着喜庆,我在小舅家帮忙看门店,此刻正无聊的盯着电脑发起呆来,09年的时候,QQ正是流行之时,我刚申请了QQ不久,QQ里没有几个人,便打开加好友的选项,胡乱加了几个QQ好友。
 
  迷迷糊糊中,听见几声咳嗽声,电脑的右下角显示的QQ头像闪了一闪,我打开一看,一条很简短的打招呼信息蹦了出来。
 
  “你好,冬至快乐呀!”
 
  冬至?我才想起来今天是冬至,南方这边讲究冬至的,也是第一个小年,全家欢聚一堂共吃赤豆糯米饭的习俗,不过我在小舅家,估计吃不了团圆饭了,这么一想,着实觉得有些伤感。
 
  09年这年,我才上初中,对于那时懵懂的我,对于爱情的向往有些期许,就感觉冬天的暖阳,苦涩里含着蜜糖,暖暖的,甜甜的。
 
  发信息给我的是位小哥哥,QQ昵称“枫”,好有蕴意的名字呀,我想,他应该有很多的故事吧?
 
  “冬至快乐,很高兴认识你!”
 
  我认识了他,一开始的好奇到后来的喜欢,而我这个过客,藏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和她的爱情故事,走完整段羞涩的青春,虽然我不是他故事里的主角,但依旧被他俩的爱情有所感动。
 
  他叫聪,一个阳光爱笑的小哥哥,他告诉了我关于他和思的故事,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女孩。
 
  他说,如果不是那个女孩,也许现在的他,依旧是个小混混,或许现在的他,还不知道蹲在哪一座监狱里!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眸闪过浓浓的悲伤。
 
  … …
 
  那年聪十七岁,正值青春叛逆期,不爱学习,经常逃课,头发染成五花八门,穿着非主流的衣服,整个人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小混混。
 
  在学校外打架,欺负小女生,抽烟,喝酒……这些聪都干过,聪觉得这样的生活才精彩,聪觉得这样才是青春该有的痕迹,聪以为他的人生一辈子都如此。
 
  直到遇到思,思是个上海女孩,家境条件样样不错,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所以她的父母便带着思去乡下养病,来到了属于聪的城市。
 
  那是个初夏的清晨,阳光沐浴着整片大地,清新的空气给人带来舒爽的心情。
 
  聪如往常一样跟着几个哥们,开着摩托车到处闲逛,摩托车发出噗、噗、噗的声音,他们嘴里叼着烟头,戴着二手货的墨镜,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衣,整个人觉得很拉风,很酷。
 
  在经过街镇的小巷时,一个长得清秀的女孩缓缓走过,女孩留着齐腰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风调皮的撩起裙摆,那一刹那,聪觉得他的心一个劲地跳。
 
  那一刻的聪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便上前打招呼,一旁的几个哥们在一旁一个劲的笑。
 
  聪知道女孩的名字叫思,人如其名,从那以后,聪经常来找思,就这样他俩便走在了一起。
 
  虽然很短暂,但聪从没后悔过,因为那短暂的三个月,让他在深渊中找到了一缕曙光,或许是天意,又或许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聪小时候很淘气,总喜欢在初夏之际带着一大帮的同龄人到河里捕鱼捉虾摸螺子,那时候他不懂什么叫夕阳西下,只知道西边快要落下的太阳照在他们那帮如此稚嫩的脸上笑的十分灿烂,衣服湿了没关系,因为那是他们每个孩子逞强的标志,直到皎洁月亮悄悄爬山来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脚步跟着月亮一步步往回走。
 
  当嬉笑声慢慢地消失在这嬉闹了一天的“战场”上时,似乎一切都归于宁静。
 
  可是上了初中,好像这般情趣却被他慢慢扼杀在无边际之中,在一帮狐朋狗友中,他也染上了不好的恶习,跟着朋友学会了吸烟喝酒,跟着他们学会了打群架,那时少年的好强之心也在这个喧闹的世界里无法安静。
 
  聪还记得思问过他,思很想知道聪小时候是怎么过的,当时着实让聪的内心受到很大的震撼,想想小时候,再想想十七岁的他,整个恶习连篇的小混混,他觉得心很痛,此时竟然连残缺片的回忆都毫不吝惜的化成了一阵风轻飘而去。
 
  聪带着思走在幽静的田间小道上,思很少说话,只是一味的陶醉在这蝉鸣蛙声一片的月光之下,月光轻轻地在思身上披了一层,让他觉得好朦胧好美。
 
  思问他为什么小时候就可以享受的情趣而如今不在了,当时聪无法回答思的问题,只是说现在的生活也蛮不错的。
 
  思知道当时拗不过聪,所以也没说什么,只是希望聪能找回他的曾经,寻找他的未来,不要在这样成天混在灯红酒绿之中了。
 
  聪并没有答应思,年少的心或许很轻狂吧,完全没有把思的话当一回事…
 
  聪便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三个月,他还清晰的记得那天,他和思发生了争吵,因为他又跑去跟那群狐朋狗友们混在一起,而这一次是吵得最凶的一次。
 
  思背对着聪,聪却看不到思眼眶的泪水,直到第二天的清晨,一个电话把他从梦中吵醒,思告诉他,她要走了,要回去了,可能回去以后再也不会来了。
 
  当时聪不以为然,以为思还在生他的气,故意说一些气话气他,年少轻狂的心说了一句让他自己悔恨一生的话:“你走就走了,告诉我干什么?”
 
  思就这样走了,走得那样彻底,那样完全,走出了他的生命,不留下半点依恋,就这样地走了,走得如此干净,只留给他一生的悔恨。
 
  思真的走了,走后的半年里,聪变得更加狂躁和颓废,在昏沉中度过了半年,聪家里人见到这样的他,最终告诉了聪的真相,而那所谓的真相,却让他受到巨大的打击。
 
  原来思来乡下是养病的,她得了白血病,只有三个月的生命,这三个月里,思希望他能够洗心革面,改掉一切不好的习惯。
 
  聪知道了一切好不真实的真相,让他无法面对,让他愧疚,也让他彻底的清醒过来,一遍遍呼唤着思,却回荡在无尽的天际…
 
  聪离开了那群狐朋狗友,改掉了不好的恶习,成绩由原来的不及格到后来的年组前列,在别人说来这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的时候,只有聪真真明白这不是奇迹,更不是神话,有谁知道他在多少个寒冬的夜里,当世界都静下来的时候,他只能用嘴和一下手,随手整一下披风继续拿永无止尽的数学演算,那永无完结的英语单词。
 
  聪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这一切的力量,他只知道这或许是他能够再见思的唯一希望,踏上了寻找思的征程,五年里从来没放弃过,没时间理会路旁的一切美景,让一切鲜花在无辜中独自伤悲。
 
  我听着他讲的故事,早已泪流满面,那个冬至听着他和思的故事,听了整整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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