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说不

对家庭暴力说不

  7月15日下午,丰南法院钱营法庭受理一起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因申请人所述情况紧急,郝国庆庭长接手案件后立即组织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派出所调取相关证据,一路与当事人约谈了解情况,并向其所在村委会核实。
 
  7月16日上午10时,钱营法庭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同时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被申请人表示不会有过激行为。
 
  7月20日上午,申请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法官说法:什么是人身保护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保护令全称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颁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通过它来保护你的安全。人身保护令主要通过四个措施来保护你:
 
  第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第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第四,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后,会直接送达被申请人,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协助实施保护你!
 
  谁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为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
 
  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抚养、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以及婚姻关系终止、解除或者监护关系终止后仍共同生活的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参照执行。
 
  有人质疑人民法院一纸空文,真能起到“保护符”作用吗?回答是“当然!”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丰南法院提醒并呼吁: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受到伤害时要及时报警求助,并注意收集证据,敢于依法维权,对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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